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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3月1日起项目经理、总监、八大员必须实名制!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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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3月1日起项目经理、总监、八大员必须实名制!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时间: 2024-04-09 22:20:28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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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住建局:3月1日起,项目经理、总监、八大员必须实名制!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月2日,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文件原文附文末)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佛山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平台(简称“市实名制平台”)进行登记,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应当贯穿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开工到实际完工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实名管理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建筑设计企业现场代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等;作业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纳入实名制管理。

  第六条市实名制平台是全市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与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考勤设备直连,中间不接入其他平台系统和设备。

  市实名制平台与广东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统一使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并根据自身的需求与工人工资管理、招标投标等相关系统来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2023年9月21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佛山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运行的通知》:

  第二十七条实名制设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全程负责,考勤打卡设备的活体检测功能必须从始至终保持开启强活体状态,保证数据真实有效,不得利用技术方法篡改考勤打卡信息,不得帮助建筑用工企业和个人在考勤打卡或相关信息中弄虚作假,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真实、实时、完整上传至市实名制平台。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人员应当通过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考勤打卡进行上下岗。严禁照片打卡、集中代刷、他人代替打卡、利用技术方法远程打卡以及篡改考勤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未与建筑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可以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带班监理时间不可以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60%(不含)。

  总承包企业应当规范制作工人花名册和考勤表,并每月动态更新,每月的考勤表应当由工人本人及班组长、劳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共同签名确认。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总承包企业应当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并按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约定结清相关联的费用,签订退场确认书,明确工资结算情况。退场人员不再列入本项目实名制管理。

  第十四条建筑设计企业负责协调、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事项。

  第十五条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项目经理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总承包企业与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施工公司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事项或另行签订实名制管理协议,明确现场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员进场施工前将其实名制管理信息录入市实名制平台,开工进场后5日内应当向建筑设计企业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报送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资料,并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总承包企业应当在项目开工前配备实名制管理所需的、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并与市实名制平成直连对接。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审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做监督,并在监理日志予以记录;对未按本办法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向建筑设计企业和所属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市实名制平台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可用于本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可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列入日常检查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监督工作范畴,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所管辖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督促建筑用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落实各自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应当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并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诚信扣分。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年9月,广东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助力根治欠薪的通知》,建立健全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推行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全周期管理:

  (一)进场前,落实以班组为单位的实名信息登记,夯实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基础。

  按照“用工有凭据、作业有数据”的原则,班组负责人通过拍照、记台账等方式,记录班组人员的现场施工作业情况,按月整理班组人员施工作业台账和有关凭证、核对实名制考勤记录表、考核班组人员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组织班组人员对工资支付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建筑工人用工和工资计量真实准确。

  指导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将每名建筑工人在该月度的工作内容、工作量等施工作业台账,以及照片、经建筑工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作业台账等凭证记录在册。

  推动总承包单位以施工作业台账和有关凭证为依据,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

  组织退场人员签署《劳务班组/班组人员退场确认书》,确认班组人员退场时间、完成工作量、应付工资和工资结清等情况,实现退场事清、不留手尾。

  对退场仍未结清工资的,应当及时商定结清的具体时间,在《确认书》上详细注明未结清金额及结清时间,依约定时限结清工资,并在市平台填报班组人员工资结清情况,同步上传《确认书》完整扫描件;班组退场后工资结清信息有更新的,同步更新市平台中的信息。

  同时,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记录班组全周期工作情况,在班组退场时准确评估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表现并如实填写《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记录表》,并在市平台如实填报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同步上传《记录表》完整扫描件,实现班组工作全周期闭环管理。

  相关阅读:根治欠薪!省厅:总包、分包单位建立工人班组用工实名管理!工人退场前须签字确认工资是否全额发放!

  珠海:11月1日起,全市实施实名制!系统自动识别统计项目负责人、总监考勤!工人每人每天必须虹膜打卡

  珠海市住建局印发《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通知提出要对全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采用虹膜识别设备的项目工地,建筑工人每人每天一定要通过个人虹膜识别上下岗;采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其它识别设备的项目工地,建筑工人每人每天一定要通过识别个人身份信息上下岗,杜绝“集中代刷”等弄虚作假现象。

  第二十二条实行实名制考勤。利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自动识别登记统计,对实施工程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情况做考勤,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可以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每个项目带班监理时间不可以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26%。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人每天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识别情况作为发放工资、建筑工伤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系统设置欠薪预报警功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检查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工资欠薪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与建设诚信管理系统、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市其他部门相关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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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施工现场所有参建人员一定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未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023年9月19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完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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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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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韶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到位的通知》。明确:

  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在劳务用用工信息平台做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各级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场内实施工程人员没有实名登记或没有当天系统考勤记录的,立即对项目施工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动态扣分。

  人工费不足以支付工程进度当月或工程进度截止前所需工资表工资费用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垫付的,由建筑设计企业在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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